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

◎ 在禪定中,我見過數百萬顆閃耀的星星


Mark Troxell


民國一百年十月二日,是財團法人釋迦牟尼佛救世基金會成立大會次日,有幸與
妙明師兄對話,記下當天對話的內容,與大家分享。
初見妙明師兄,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是:你是聖人不是普通人。師兄全身輕飄飄,
仙風道骨的氣質給我一種好不真實的第一印象。
請問師兄:是什麼機緣開啟了你求道的心持續至今長達三十餘年?
師兄回答:我並未刻意追求,但是心中很確定,也把自己準備好,一旦機會來臨,
絕不會讓任何事阻礙我追求真理的機會。
請問師兄:你如何知道 妙天師父是您尋尋覓覓的上師?
師兄回答:開始學禪以來,我一直很幸運的遇到很多不同教派,不同領域的大師,
也曾在他們的門下學習,他們都是很棒的師父,法說的也很好,但我總覺
得少了什麼,直到我透過DVD看到 師父傳法,我立刻明白 妙天師父正是
我要追隨的上師。
請問師兄:你不讀中文,如何瞭解上師的教化?
師兄回答:用心體會,我大致都能懂。
請問師兄:太棒了!師兄您不需透過文字就能領略師父的法,可避免因翻譯文字的
限制以致於不能完全表達真實意,未來傳法時可以忠實呈現師父的法!
師兄回答:語 言不完美,但卻是重要的媒介,讓人有機會進入禪的世界。就好像有
人問你,柳丁是什麼味道?你手上只有柳丁皮,但藉由柳丁皮,對方可以
大概體驗一 下什麼是柳丁,藉此引發對方的興趣,最後促成對方有機會嘗
到整顆柳丁的滋味,而文字就好像柳丁皮。但是,一旦嚐到柳丁的滋味後,
再請對方描述柳丁時,對方 也很可能無法完整表達,但那已經無所謂,
語言本來就有限,不完整的部分就要靠個人心領神會了!
請問師兄:您是已婚的身份,您認為婚姻會造成您求道之路的障礙嗎?
師兄回答:一 點也不!反而是促成我求道的因緣,自從我結婚以來(註:師兄在上海
結婚),開啟了我許多修行的因緣,包括遇到了我們的 師父。多年來我從
來不會因為覺得孤單而想結交女友或結婚。 但今天因為我的妻子,我得以
找到 妙天師父。我的妻子非常理解我此生的追求,也非常支持。她本身也
是一位非常成功、獨立且成熟的女性,我們倆互相支持對方,成就彼此。
而且在求道之路上,我 們也可以互相分享。
請問師兄:師兄是唯一一位 師父在公開場合中宣布得到佛心印的弟子,您的存在就像
一個成功典範,給我們極大的鼓舞,您的境界遠遠的超越我們,就好像在
目的地向我們揮手,鼓勵我們繼續向前。
師兄回答:我們所在地點或許不同,但我們在同一條求道之路上!我們也不需要與別
人相比,比較沒有任何意義,因為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,應該專注自己
的精進功夫! 但我隨時都很樂意與大家分享,如果只有我一個人得到是
沒有任何意義的!
師兄說:我在五十歲生日當天,讓自己從早到晚禪定,一方面是回顧,檢討前五十
年的人生,另一方面也是思考如何更有意義地過未來的日子。
請問師兄:禪定中你可曾見到星星?(問這個問題時,我心裡想著 世尊夜睹明星證道)
師兄回答:是的!在禪定中,我見過數百萬顆閃耀的星星。
請問師兄:您如何分辨禪定中所見是幻相還是實相?
師兄回答:我也曾懷疑過,但我最近確定這是實相。
請問師兄:您如何確定?
師兄回答:你就是會知道!(When you knew it, you knew it!)
請問師兄:看你的外型,我覺得你就像 耶穌復活!
師兄回答:在上海,很多朋友都暱稱我為 耶穌,甚至很當真地向我告解!(笑)
請問師兄:
我們在尋找上師過程中,都曾有悸動,見到 師父後心裡都有直覺這就是
我們的上師!但對於那些還沒有感動的人我們應該如何接引?
師兄回答:你 的意思是如何讓不感興趣的人對禪感興趣? 我的方式是把自己準備好,
不斷尋找最好的方式呈現,不強迫或催促別人,而是不斷精進自己,並把握
分享的機會! 如果把禪比喻成一塊美味的蛋糕,握在手裡時,若力道過當,
手一緊握,美味的蛋糕變形,就無法吸引別人,所以再美味的東西都不可能
一股腦地塞進別人的嘴裡。 我們能做的就是不斷提昇自己,嘗試以最自然
且不給對方壓力的方式接引。比方說,我在美國開禪坐課,開課初期即使
沒有人來上課,我也依舊把所有課程演示一 遍, 一方面是自我演練,一方
面也藉此清淨自己讓自己更接近佛菩薩。除此之外,我所有的一切若沒有與
人分享,一切都毫無意義!只要有你們需要,我隨時都願意分 享,隨時!
後記:
談話中,師兄不只一次提到分享才能讓一切有意義!
師兄曾在談話中也提及,曾於去年造訪嵩山少林寺,少林寺高僧們待他如上賓,並提及
妙明師兄曾有一世是他們的上師,也希望師兄能傳授少林武僧打坐。師兄提 到這一點時,讓我不禁想起 師父曾帶領千名弟子回少林寺,希望把禪宗正法傳回少林,完成禪宗法脈的接軌,只可惜因緣不具足,尚未實現。但今日,已皈依 師父的妙明師兄卻得到這樣的請託,好奇妙的因緣,繞了遠路最後還是兜成一個圓,原來當諸佛菩薩要成就某個因緣時,不需一兵一卒自然能成!

文章出處 : http://www.buddhachan.org/tw/learn/witness/126-mark